关于推进第二批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2年09月08日 16:01 点击数:

绍兴市旅游委员会、淳安县千岛湖风景旅游委员会、浙江开元酒店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、杭州西溪湿地国家湿地公园:

为扎实推进我省第二批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,根据《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标准化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请第二批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做好以下工作:

一、对照《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地区评估表》、《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评估表》,逐项开展自查工作,对已完成的工作做好台帐整理,并对未完成的事项逐项分解,明确落实时间。

二、对照本单位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,在组织机构、人员配备、政策经费支持以及“对标、贯标和制标”等方面开展自查工作,进一步落实实施方案。

三、收集汇总试点工作的宣传报道和信息,报国家旅游局、省旅游局和“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信息交流平台”。

请各单位根据上述要求,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推进自查工作,并将自查报告于8月底前报送省旅游局政策法规处。9月份省旅游局将组织调研组,对试点单位开展督促指导和调研工作,加大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的推进力度,对不具备条件继续试点的单位,将报请国家旅游局退出试点。10月份开始,根据国家旅游局统一安排,将对试点单位开展中期评估工作,请各试点单位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。

二○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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